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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常委带队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

发布日期:2018-01-19 来源 :丽水市纪委市监委网站

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,2018年1月中上旬,由市委常委带队,组成10个检查组,对全市9县(市、区)和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及10个市级机关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,同步对其它市级机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考核。考核内容包括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,党委(党组)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(党组)书记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“一岗双责”情况,加强党内监督、严明党的纪律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,对上级巡视巡察、中央环保督查、扶贫领域专项作风巡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。同时,本次主体责任检查考核,还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特别是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等问题作为重点内容,开展了明查暗访。

 

 

 

  市委书记史济锡在景宁检查时强调,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争当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的排头兵,不断增强忠诚核心、拥戴核心、紧跟核心的政治自觉,继承好革命传统,发扬好革命精神,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更加自觉地在政治立场、政治方向、政治原则、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要争当落实主体责任的排头兵,各级党委(党组)书记要切实担负起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聚焦重点、盯住关键。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“一岗双责”,坚守责任、担当尽责。要争当作风建设的排头兵,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、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我省、我市《办法》,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“四风”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,继续紧盯一个一个节点,狠抓一件一件小事,横下一条心整治“四风”顽瘴痼疾。

 

  此次检查考核,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纠正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的工作要求,进一步加大考核“瘦身”力度,明确“三个一次”要求,即领导带队只能一次,考核检查只能一次,结果反馈只能一次。在具体工作中将年度考核与市委综合考核、意识形态、组织工作等结合在一起,在做到思想不松、要求不变、标准不降、力度不减的同时,做到精简日常性且易完成的指标;精简无法量化的指标;精简要求过高的指标;精简没考核依据的指标;精简没有先行工作部署的指标等“五个精简”,并对专题汇报、个别谈话、实地走访、延伸检查、情况反馈、上报情况等环节作出相应整合。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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